安福县城市功能和品质提升工程(道路“微循环”畅通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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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
赣建安福县招字[202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福县城市功能和品质提升工程(道路“微循环”畅通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安福县发改委批复立项,招标人为安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福县城区。
2.2 建设内容:
①沿河南路:东西走向,起于东边已建沿河南路段,终于西边康乐路北延至沿河南路交叉口附,北邻泸水河,南接周家、曾家地块,建成路面宽20米(其中下穿段路面宽10米),约908.6米(含一座箱涵以及沿河南路下穿安林大桥设计);另有与宝城路连接线,建成路面宽20米,约189米。 主要包含道路路面铺装、人行道透水装铺装、道路亮化、箱涵、防洪墙、新老路基衔接处理、雨污水管道以及综合管线等建设。
②康乐路延伸至沿河南路:南北走向,起于康乐路于小康路交叉口终于沿河南路与康乐路交叉口,西临曾家地,东为东投阳光城,建成路面26米,约246米。主要包含道路路面铺装、人行道透水装铺装、道路亮化、雨污水管道以及综合管线等建设。
③绿地公园:北接沿河南路、南临周家安置小区、西为鼎晟佳苑小区、东接宝城路,约1.2万平方米。主要包含地标性元素主题雕塑、中心活动广场、儿童活动区、健身设施区、休闲廊架、绿化铺装及景观植物搭配等建设。
2.3本次招标控制价约2498.5万元(包含工程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采购及景观绿化等费用之和,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以安福县财政局评审的预算价为准),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原则。
2.4招标范围:
(1)本项目相关的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与施工等技术服务;
(2)本项目建设内容内所列工程的施工阶段;
(3)实现本项目建设所需设备的采购(招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除外)。
2.5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345日历天(2020年6月15日至2021年5月26日 )。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内单位均须提供);
3.2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专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协议内施工单位提供)。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行业高级职称;
②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③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建设工程行业)及以上职称;
④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以及安全员C类生产考核证;(省外单位若无安全员证书,提供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⑤拟派参与投标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投标单位须提供参与投标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可证明拟派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的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等)(以上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其中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或可证明拟派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的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等))。
3.4信誉要求:
①本工程不接受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明确限制了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且在限制投标人投标期限的企业参加投标。(须出具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二个年度内(2018年-2019年)任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③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存在未进行信用查询的单位或含不良记录的单位,视同无效投标。
④外省来赣的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要求,在 “江西住建云”上办理好设计企业的信息登记及本项目所有设计人员相关登记,并提供相应网页截屏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⑤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具体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3.5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凭证或转账记录为准或银行保函)。
②为了加强开评标中现场疫情防控,按照《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 号)文件要求需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还需提前填写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单独提供,不放进投标文件,表格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最多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联合,须提供联合协议书,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其他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相应资质要求。
②联合体投标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③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3.7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
4.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4月 30 日至2020年6月1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修改的信息。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日上午9:00,地点为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4 本项目采用纸质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电子(中国)官方网站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魏女士、李先生
电 话: 13970637979 联 系 电 话:15079231300 1857913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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